温馨提示:(填写该对对对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若不需要填写此表,请在“无此情况”选择“无”。
4、当前项目数量为 10,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七)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有/无此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人民币元)
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用途
1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郑穗军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2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王鸣剑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3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李梓宾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4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陈海航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5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吴卉文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6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孙玮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7 支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徐平 48500 2.4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8 支持“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 广东胜伦(聂拉木)律师事务所 124000 6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9 支持“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 广东启源(普兰)律师事务所 124000 6 生活、交通探亲补贴
合计 587500 28.80%

说明: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