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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8,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4、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5、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6、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2024年度共开展了(8)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2050263.63)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8、
项目名称:
茂名法援6.14事故救助(临时)项目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是否为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专项基金名称 茂名法援6.14事故救助(临时)项目
是否为乡村振兴项目 受益人 0)户 0)人
项目受益地点 广东省
项目类别 直接救助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 0 项目本年度支出 7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运作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救助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2024年6月14日下午,茂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梁乐其同志等一行五位同志在开展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两位同志不幸去世,三位同志车祸重伤。本会第一时间积极了解相关情况,根据省司法厅相关领导指示,结合基金会《章程》和《慈善法》“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应当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相关精神,基金会紧急召开微信理事会议,设立“茂名法援6.14事故救助(临时)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
项目执行方及项目成效评估情况:
为不幸去世的两位同志的家属和重伤的三位同志提供救助金,以体现省司法厅和基金会对遇难者家属的抚慰和对伤者的救助,理事会全票通过该项目,彰显了基金会的社会担当和温暖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