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0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311

成立时间:2013-04-26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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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当前项目数量为 6,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2023年度共开展了(6)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164125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3、
项目名称: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项目资金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0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438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所有人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一、支持市委宣传部202万元用于客商大会传承客家文化项目,支持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汉剧巡演及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摄制《曾宪梓》《田家炳》两部电视纪录片;二、支持90万元联合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开展第三届叶剑英基金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表彰活动;三、支持市妇联56万元,其中41万元用于表彰奖励梅州市第八届“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选树宣传活动,15万元用于第四批梅州市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建设资金;四、支持梅州市民政局9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激励200名2023年度考核优秀社工,60万元用于激励20个2023年度考核优秀社会站。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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