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0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311

成立时间:2013-04-26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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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当前项目数量为 6,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2023年度共开展了(6)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164125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
项目名称:
叶剑英基金助困关爱金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0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125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所有人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一、为进一步弘扬叶剑英元帅丰功伟绩,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拨款125万元,继续联合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梅州市关工委、梅州市总工会、梅州市妇联、梅州市老促会等单位于5月至9月期间开展“叶剑英基金助困助学金”发放活动,资助680多名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二、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伟大的抗战精神,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继续设立“叶剑英基金抗战老兵关爱金”,关爱梅州健在的抗战老兵,2023年捐款15万元,受益人数21人;三、支持梅州市科学技术协会5万元用于市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协会科研活动资金;四、支持梅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5万元用于粤闽赣老苏区老年人比赛活动资金。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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