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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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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8,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4、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5、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6、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2024年度共开展了(8)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1541530.9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8、
项目名称:
因公益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费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是否为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专项基金名称
是否为乡村振兴项目 受益人 0)户 0)人
项目受益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
项目类别 其他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 0 项目本年度支出 3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运作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保障我会公益慈善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珠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经费使用规定》第四章第五条规定,因公务经批准自驾私车到我市香洲区、高新区范围以外区 域,按每车次 100 元人民币的标准计发交通补贴,包干使用。
项目执行方及项目成效评估情况:
1.中秋国庆双节之际需前往我市金湾区上门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故产生差旅费用100元;2.本年分别在我市斗门区、金湾区建设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在建设完成后,需前往验收,故共计产生差旅费用200元。以上差旅费用均已按规定予以报销给出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