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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5,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4、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5、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6、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2024年度共开展了(5)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5040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5、
项目名称:
支持原中央苏区乡村振兴战略资金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是否为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专项基金名称
是否为乡村振兴项目 受益人 0)户 0)人
项目受益地点 梅州市
项目类别 乡村文化振兴,其他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 0 项目本年度支出 140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所有人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为改善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水美村人居环境和带动红色旅游,进而带动壮大村集体经济,2024年,基金会再拨款80万元支持梅南镇人民政府实施省定红色村水美村红军驿道改造提升项目和实施水美村红军广场改造提升,目前红军驿道改造提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红军广场改造提升正在顺利推进。为帮助解决五华县小都实验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和教研办公设施不足问题,基金会拨款60万元支持五华县人民政府实施五华县小都实验学校剑英纪念楼建设。
项目执行方及项目成效评估情况:
通过支持梅南镇人民政府实施省定红色村水美村红军驿道改造提升项目更高标准打造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场所,丰富苏区红色内涵,擦亮苏区红色品牌;实施水美村红军广场改造提升,加快“以红促旅,以旅兴农”,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展。通过支持五华县人民政府实施五华县小都实验学校剑英纪念楼建设,改善提升教育基础设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与信息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