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367

成立时间:2014-09-01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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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当前项目数量为 13,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2022年度共开展了(13)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84717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9、
项目名称:
纳雍县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下辖6个村(长春村、长丰村、碓窝河村、夹岩村、金珠村、永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下辖1个村(宋家沟村)村集体养猪场化粪池建设、1个村(大寨村)蛋白虫养殖项目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50000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50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所有人
服务领域:
扶贫及社区发展
服务地区:
贵州省
项目介绍:
根据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参加东西部协作镇村结对安排建议(穗协作函〔2021〕35号)和市国资委要求,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毕节市纳雍县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及下辖的8个村开展结对帮扶,并于2021年11月签订了结对帮扶框架协议书,明确2021-2025年期间,越秀集团每年提供针对性帮扶资金合计人民币50万元(昆寨乡每年10万,每村每年5万)。越秀集团通过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经广州市慈善会向昆寨乡人民政府捐赠50万元,由昆寨乡人民政府统筹,定向用于长春村、长丰村、碓窝河村、夹岩村、金珠村、永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宋家沟村村集体养猪场化粪池建设、大寨村蛋白虫养殖项目。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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