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湖南株洲商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湖南株洲商会

登记证号:1339

成立时间:2012-04-27

性 质:异地商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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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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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一、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9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9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9年12月31日)
30000)(万元)
2019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2019.11.30之前由于会长个人原因没法收会费,全部没缴纳新会费开会等一些基本活动是由相关单位进行赞助,换届之后一直在办手续,会费也没有收,已通告新的会员于2020年开始收会费。
2019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因换届前会长个人原因,没有帮秘书处专职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事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9.11.30 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94 实际出席人数 88
赞同人数 88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6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理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750元 一、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以上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四)提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增补和劝退及除名。 (五)提名秘书长人选,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二、理事会的行使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讨论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方针、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讨论提出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每年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 (七)聘请名誉会长。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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