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湖南株洲商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湖南株洲商会

登记证号:1339

成立时间:2012-04-27

性 质:异地商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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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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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9.11.30 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94 实际出席人数 88
赞同人数 88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6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是否在网站上公开 具体公开形式 全体会员
会费是否专账管理
会费标准:(需要写明会费收费标准及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理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750元 一、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以上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四)提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增补和劝退及除名。 (五)提名秘书长人选,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二、理事会的行使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讨论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方针、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讨论提出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每年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 (七)聘请名誉会长。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019年, 共减轻企业负担0(万元), 其中减免会费0(万元), 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0(万元), 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减免其他费用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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