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64.6000)(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63.530132)(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我会会费按商会章程规定收取,没有自行见面会费。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2018年度我会没有违规行为整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10-12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45 实际出席人数 43
赞同人数 42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60000元; 2、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0000元; 3、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20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10000元; 5、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000元; 6、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2000元; 7、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1000元。 会费收取办法:一次收取2年的会费,会费按年收取,缴纳时间按商会成立之日计,次年的会费对应成立之日按12个月自然年日期征收。新会员入会离成立之日少于半年按次年年费征收。(下一次会员大会将对会费进行修改)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Temp_Sstnb2018_ZczjHf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