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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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10-12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45 实际出席人数 43
赞同人数 42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60000元; 2、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0000元; 3、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20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10000元; 5、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000元; 6、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2000元; 7、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1000元。 会费收取办法:一次收取2年的会费,会费按年收取,缴纳时间按商会成立之日计,次年的会费对应成立之日按12个月自然年日期征收。新会员入会离成立之日少于半年按次年年费征收。(下一次会员大会将对会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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