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
登记证号:
1874
成立时间:
2015-04-27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组织建设情况
资产负债
业务活动
现金流量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名誉职务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社团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名誉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
会费
举办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
公益活动支出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举办赛事、文艺评奖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品牌性服务经济发展项目或扶贫开发项目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接受境外捐赠(含募捐)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会费
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接受捐赠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相关附件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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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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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
有/无此情况:(
有
有/无此情况:
有
无
)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否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是
否
涉及金额(
0
强制入会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注意单位是万元,如120万元则填写120。
)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是
否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否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
0
会费收入总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0
会费结余: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
0
自行减免会费: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具体情况:
无
自行减免会费具体情况:
无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0
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具体情况:
无
违规行为整改具体情况:
无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5-01-21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53
实际出席人数
51
赞同人数
51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51
会费标准:
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5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团体会员单位。第三条 本会收取的会费基本标准如下: 1、企业会员单位:每年20000元;2、企业理事单位:每年40000元;3、企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80000元。4、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团体会员不缴纳会费。5、个人会员不缴纳会费。除基本标准会费以外,欢迎团体会员自愿缴纳超过以上基本标准数额的会费,超过部分可分次交纳。本会开展重大专项活动,费用支出较大时,可与有关团体会员协商缴纳专项会费。 第四条 本会缴纳会费时间定为每年 3 月 31 日前。第五条 本会会费按照本会章程的规定使用,主要用于:1、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关会议和各种培训费用;2、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讨论、学术交流、调查研究、考察等活动; 3、为会员提供的出版物、资料等费用; 4、日常办公、差旅、评审等工作费用;5、本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工资等费用,本会聘用专家费用; 6、固定资产购置与维护、网站及工作软件开发维护等费用;7、研究会急需开展的重大活动专项费用; 8、围绕本会宗旨开展的其他业务活动费用。 第六条 本会会费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和本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符合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会费。会费不得用于业务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常务理事会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年度财务和会费收支情况;3、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民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七条 凡本会企业团体会员应积极缴纳会费,并履行会员义务。确因财务困难,暂时无力缴纳会费的会员,由会员单位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减免会费。 第八条 本会会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财政、审计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 本办法经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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