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4-11-21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94 实际出席人数 91
赞同人数 90 反对人数 1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开
会费标准:
(一)经营性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每年200,000 元;监事长单位每年180,000;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150,000 元;副监事长单位每年100,000;常务理事单位每年80,000元;理事/监事单位每年40,000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15,000 元; (二)非营利性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会员年会费不分会员层级、类别,定额为2000元; (三)个人会员免收年会费。
Temp_Sstnb2018_Huifei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