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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4,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4、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5、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6、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2024年度共开展了(4)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31608535.64)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3、
项目名称:
助学帮扶项目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2024-01-01
是否为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专项基金名称
是否为乡村振兴项目 受益人 0)户 1000)人
项目受益地点 广州
项目类别 其他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 0 项目本年度支出 4378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教育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秉持“奖励英才,资助贫困学子,推动中学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宗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广东省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和动员,基金会设立“助学帮扶项目”,为贫困地区教育帮扶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包括资助贫困学生生活费、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教育设备设施、贫困地区学校与广大附中交流学习等。
项目执行方及项目成效评估情况:
1.2024年,基金会积极响应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和“百社联百村”专项行动的号召,以及广州大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关于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帮扶的倡议,向梅州市平远县发展教育基金会定向捐赠40万元,用于购置课桌椅及学生床配置给梅州市平远县在2024年受水灾影响的学校,以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受灾学校灾后建设发展。2.资助梅州平远县铁民中学少军班国防物资3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