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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5、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6、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五)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2024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024年度共开展了(5)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581927.84)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为白内障患者送光明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是否为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专项基金名称
是否为乡村振兴项目 受益人 0)户 0)人
项目受益地点 广东省
项目类别 健康医疗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 553958 项目本年度支出 5244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医疗卫生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自2021年10月1日起,已连续几年积极开展“为白内障患者送光明”公益项目,其项目开展的意义在于为贫困的白内障患者群体提供医疗救助。自项目开展以来,本会收到了社会热心人士的关注与支持,同时本会也积极资助更多深受白内障困扰的患者接受白内障手术。根据项目志愿者团队对白内障患者术后情况回访得知每位受助者术后恢复良好,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2024年度本会已收到社会热心人士对该项目捐赠款合计人民币553,958元,2024年度本会已资助白内障患者数量已达380人次,累计资助金额合计人民币524,400元,该项目的资金利用率达到了94.66%,因此该项目的开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项目执行方及项目成效评估情况:
本会与为白内障患者送光明项目志愿队作为该项目的执行方,该项目的开展流程是由志愿者团队对符合项目资助要求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资料预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的资助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会进行复审,经本会复审通过后,由志愿者全程陪同患者到医院进行白内障手术治疗,并且志愿者时刻跟踪患者的术前、术中以及术后的恢复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本会。患者完成白内障手术并且达到出院标准时,本会将直接将资助款拨付至医院,用于患者的手术费用结算。该项目自开展以来,一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患者通过接受白内障手术后达到了改善视力的效果,提升了生活的质量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