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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9,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救心行动 550894.55 550894.55 0 0 0 0 550894.55
“春蕾计划”助学活动 299821.00 299821.00 0 0 0 0 299821.00
白内障复明工程 90600.00 90600.00 0 0 0 0 90600.00
尊老助孤慰问活动 279500.00 279500.00 0 0 0 0 279500.00
大病救助项目 93089.20 93089.20 0 0 0 0 93089.20
捐赠各地道路桥梁建设 80000.00 80000.00 0 0 0 0 80000.00
捐赠教育学校建设 1074904.32 1074904.32 0 0 0 0 1074904.32
捐赠公共服务建设 448000.00 448000.00 0 0 0 0 448000.00
助力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公益活动 67220 67220 0 0 0 0 263932.86
合计 2984029.07 2984029.07 0 0 0 0 3180741.93
说明:
一、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