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2、表格填写限制1500字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档在此表下方的“其他说明”处上传文件。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广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研究院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管理和财务制度,按照公司章程开展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收入,并继续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研究院紧密结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国家战略规划,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知识讲座、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活动。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依托,面向教育主管单位、学校、教师和学生等用户,以及社会公众,定期发布教育信息化专业知识普及,以及行业实践热点分析,并及时针对国家最新政策,进行宣传和介绍。 为推动研究院发展,研究院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以制度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研究院专兼职人员的行为,用制度引领各项工作向着标准化、精细化发展,保障研究院内各项制度的细化和深化工作,力争考虑到工作中的每个细节,规范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加强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改进,推动研究院全面开展研究工作和社会公益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专职人员,补充兼职研究人员,开拓新的研究方向。 (3)开展智能教育理论前沿研究。聚焦教育前沿问题,拟定研究课题,组织全国各领域专家开展研究,形成理论、模式等,引领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4)开展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联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教育信息化企业,针对教育信息化领域关键技术进行突破,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