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基金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顾全大局,突出重点,救灾助困,工作透明,不断完善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基金会健康发展,救助成效逐步显现,得到了全省检察干警的广泛好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传递正能量,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基金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促进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工作协作,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实施救助,认真完成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长交办的各类事项,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在省院内网发布基金会相关制度和救助信息,主动接受监事会、全省干警监督,确保公开透明,运作规范,确保救助资金在“阳光”下使用。
(二)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基金会按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认真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如期向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提交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并顺利通过年度财务年审。积极配合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2022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工作”,组织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参加“全省性社会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班”,理事长带队走访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就基金会相关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救助金审核、办理和发放效率。对基金会年度文件资料及相关物资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文件资料、物资的有序管理。
(三)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基金会理事会把管好用好基金作为关键性工作抓好抓实,在帐目管理方面,规范管理,定期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把好资金申报、审批、支付关口,救助金采取拨付救助市院再发放给个人的形式,确保救助资金流向有据可查,积极配合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完成相关审计工作。2022年基金会理事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在第三届理事会第3次会议和第4次会议上审议研究通过了《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2022年上、下半年救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院领导批准后,向全省检察机关57名困难干警发放救助金61.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基金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文化宣传不够深入,与基层院沟通交流不够深入,基金筹集渠道窄,底子薄,发放救助款额比较有限,管理和运转的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足等情况,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统筹做好2023年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配合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认真做好基金会年度审核等相关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基金会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流程,按规定继续做好2023年度特别困难检察人员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基金会日常工作宣传、走访交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会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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