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关于未召开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2022年度会员大会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规定,广东省社会组
织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每年需召开年度会员大会。总
会在2022年6月13日发出召开总会第四届二次会员大会通
知,定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在东方宾馆召开
总会第四届二次会议大会。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社会
组织管理局的指示,考虑到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总会参会会
员数量多、地域分布广的特点,为切实配合做好广州市疫情
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总会于2022年6月23日
发出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的通知,2022年度未召开会员大会。
特此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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