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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2)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2)届(12)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地点 励教楼A103
召开方式 通讯会议
会议议题
审议理事会推迟换届事宜、《章程》修改方案和开展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事宜
出席理事名单
韦蔚、张治国、安春、于风政、万里鹏、王建成、宁少林、米洪海、仲鑫、李淮芝、何江昆、杨蓉、吴忠魁、张明远、赵志文、徐亚非、袁剑锋、陶文好、黄伟、游玉宏
未出席理事名单
李楠、吴天楠、田菲菲
出席监事名单
王菊元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1、由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严重影响,理事会会议推迟召开,未能及时商议理事会换届事宜。因北师大珠海分校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新一届理事会成员须根据学校具体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统一调整,会议决议推迟理事会换届,根据学校转型变动具体情况拟于2023年底前完成理事会换届。2、根据《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函【2018】78号)、《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民函【2019】54号)要求,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民规字【2020】8号)要求,基金会《章程》按照《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的格式内容及表述要求进行了修改,在第一章“总则”中应增加“党的全面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因办公地点调整, 将“基金会住所”修改为“珠海市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教楼A101-A102以及原体育器材室”,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章程修改说明》和《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修订)》2项文件,决定按照《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对章程条款进行对应修改,并加入“党的全面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 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基金会开展了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并于2022年9月30日线上审议并通过了《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自查自纠总结》,本次会议再次明确按照省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完成整改。 监事王菊元参会,并监督理事会审议、表决全过程,表示此次理事会会议议事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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