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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3、本基金会于(2022)年(5)月(9)日召开(3)届(6)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09:30
会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方圆大厦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议题
关于开展2022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
出席理事名单
方兴、徐冬梅、方明、饶本勇、黄飞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董小珊、谭冰冰、谭虹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在2022年4月19日印发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民函〔2022〕141号),基金会高度重视,积极召开理事会总结情况并研究整改措施。 一、 基本情况 (一)规范投资财产 (二)规范投资范围 (三)规范投资制度 (四)规范自律机制 二、 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制定《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制度》 因基金会对外投资活动较少,此前尚未建立投资管理制度。经自查后,全体成员已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按规定制定了《广东省方圆公益基金会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制度》,完善了投资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并选聘委员 为加强对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活动的管理,经理事长提名和理事会商议,决定选聘理事长方兴、理事方明、理事黄飞三人共同组成投资管理委员会,任期五年。 经商议和表决,基金会理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总结内容,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方圆公益基金会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制度》,并向广东省民政厅提交《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 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并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发表监事意见,全程监督相关过程。
表决方式
举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