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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4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2022年:)年(1月:)月(20日:)日召开(2届:)届(14次:)次理事会议 |
会议时间 |
10:00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
会议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东方明珠科技大厦五楼地点: |
召开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方式: |
会议议题 |
审议通过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意见的报告议题: |
出席理事名单 |
姚欣强、吴木棠、邓东、吴振城、黄育宏、黄梓琪、谢和治、吴键、黄耀光出席理事名单: |
未出席理事名单 |
无未出席理事名单: |
出席监事名单 |
陈君尧、卓炳华出席监事名单: |
未出席监事名单 |
无未出席监事名单: |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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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理事长所作的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意见。(一)工作总结主要内容:1、捐赠资金来源情况
2021年度共接受捐赠资金17,108,100.00元人民币,上年度末未使用捐赠资金465,479.96元人民,合计资金共17,573,579.96元人民币。
2、捐赠资金支付情况
一年来共拨付公益事业活动资金17,108,100.00元人民币,其中:
(1)拨付尊老敬贤慰问活动802,000.00元。
(2)拨付文化教育事业6,895,000.00元。
(3)拨付其他公益事业411,100.00元。
(4)拨付抗旱引水事业9,000,000.00
本基金会支付人员工资福利68,000.00元和行政办公支出人民币10,225.50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 年支出的比例为0.46%,至2021年底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127,701.62元。(二)2022年工作意见:1、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的规定规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2、新的一年,基金会要认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创新发展,严格法人治理结构,以新的姿态开启新征程,积极助力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和促进潮汕地区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3、基金会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力求规范、高效、优质做好慈善公益事业。 二、经审议全体理事同意理事长所作的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意见。会议决议: |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方式: |
备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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