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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3、本基金会于(2021)年(6)月(7)日召开(2)届(18)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00
会议地点 电话会议
召开方式 通讯会议
会议议题
1.传达《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抑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2.讨论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开展禁毒宣传月线上活动3.讨论追加2021年第一季度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金4.传达《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省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粤社管函【2021】27号)文件
出席理事名单
陈雪梅、黄清林、洪秀文、罗寿棠、朱来仔、周丽辉
未出席理事名单
陈锦华
出席监事名单
樊云波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会议传达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成立由基金会理事长任组长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秘书长任副组长主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基金会理事及以上负责人、党员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研究制订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举措及具体工作方案。二、会议讨论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拟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将精心策划、通过“深圳禁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对外发布、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理念,进一步提升“深圳禁毒”微信公众号传播影响力,掀起禁毒集中宣传新高潮、开展禁毒宣传月线上宣传活动。三、会议讨论追加2021年第一季度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金,宝安、盐田二个单位共2宗案件。四、会议传达根据《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省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奖工作的函》(粤社管函【2021】27号)要求,全省性社会组织需从今年5月至12月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工作,6月30日前上报经理事会审议表决的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我会对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2012】2号)政策文件,充分认识规范评选评奖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全面提排清理整治本会开展违规评选评奖工作台账进行片查,填写了《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自查自纠工作台账》(见附件)。
表决方式
其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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