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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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一、法人代表亟需更换。本会原会长、原法人代表、中山市委统战部原部长梁丽娴已调任其他职务,不能继续担任本会法人及会长,应进行变更。因本会章程中未有明确法人代表担任情况,根据民政局相关要求,法人代表需由会长担任。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回答》要求,现职党政领导干部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因此本会需先召开常理会及理事大会进行章程修订,对法人代表的担任人进行明确要求,再按规定进行法人代表更换流程。本会已于2020年1月召开六届五次常理会表决通过了法人由现届秘书长李骏担任的决定,后因疫情影响无法召开理事大会,未能进行章程修订。二、因疫情影响无法召开理事大会进行换届。本会第六届理事会成员共317人(其中内地91人,香港107人,澳门77人,台湾4人,海外38人),按照民政局相关规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受疫情影响,本会绝大多数理事会成员无法到场参加线下会议,因此未能如期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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