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组织公示
珠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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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0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0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0年12月31日)
0)(元)
2020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0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珠海阳光公益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大会
会议时间 2016-09-11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201 实际出席人数 135
赞同人数 135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 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 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三) 理事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四) 一般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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