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社会组织公示
汕尾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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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5、系统自动计算合计及总计金额,若显示数值不正确,请核对前面金额是否填写正确。
(3)2022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有/无此情况:(
公益活动名称 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直接用于受助
人的款物
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总计
人员费用 办公费用 资产使用费用 直接筹资费用 其他费用
海丰莲花山救援
0 0 0 0 0 145 145
汕尾市第二小学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
0 0 0 0 0 0 0
汕尾市城区铜鼎山游泳救生技能讲解与演练
0 0 0 0 0 0 0
“契约共建 服务社区“暨安全宣传进社区志愿服务
0 0 0 0 0 0 0
汕尾市城区香洲小学开展防弱水安全专题讲座
0 0 0 0 0 0 0
汕尾市保利金町湾防溺水安全宣传
0 0 0 0 0 0 0
海丰县笔架山救援
0 0 0 0 0 130 130
“契约共建 服务社区“香洲街道中区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志愿服务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275 275
说明:根据民发〔2011〕81号文件的规定,不得将会议、访问、评比表彰、有偿服务等活动的支出计入公益活动支出,不得将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计入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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