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社会组织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中学校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日

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中学校友会

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2018-11-19

性 质: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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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1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10-30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51 实际出席人数 51
赞同人数 51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是否在网站上公开 具体公开形式 会员微信群内公布,办公地址张贴公告
会费是否专账管理
会费标准:(需要写明会费收费标准及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二)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三)监事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四)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五)理事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六)监事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七)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及本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2019年, 共减轻企业负担0(万元), 其中减免会费0(万元), 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0(万元), 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减免其他费用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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