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组织公示
清远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8日
单位名称:
清远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登记证号:
第070050号
成立时间:
2014-05-30
性 质:
民办非企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党组织工作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举办公益活动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
2021年度参与乡村振兴情况
2022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举办讲座、论坛、讲坛、报告会、年会、研讨会情况
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3、表格上方若有统计数字,无需填写,由系统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统计;
4、购买主体指项目发包单位;项目周期指项目起止时间;
5、如无此表情况,可保存空表。
6、当前项目数量为 1,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有/无此情况:(
有
有/无此情况:
有
无
)
捐赠情况:
无
捐赠情况:
无
其他工作情况:
1.围绕老年群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倡导服务,提高老年群体的防疫防护能力。此外在疫情防控期,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困难老人群体的生活保障、医疗协助、情绪疏导等工作,给予老人疫情期间日常生活保障。 2.2021年5日27日,清远市清城区开展全民疫苗接种活动,为助力疫苗接种活动稳中有序开展,清城区司法局与清城区石角镇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关爱社会、服务社会、融入社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本次活动参与志愿者5人次,服务300人次。
其他工作情况:
1.围绕老年群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倡导服务,提高老年群体的防疫防护能力。此外在疫情防控期,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困难老人群体的生活保障、医疗协助、情绪疏导等工作,给予老人疫情期间日常生活保障。 2.2021年5日27日,清远市清城区开展全民疫苗接种活动,为助力疫苗接种活动稳中有序开展,清城区司法局与清城区石角镇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关爱社会、服务社会、融入社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本次活动参与志愿者5人次,服务3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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