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社会组织公示
兴宁市叶塘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6日

单位名称:兴宁市叶塘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2020-01-15

性 质:社会团体

兴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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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5、系统自动计算合计及总计金额,若显示数值不正确,请核对前面金额是否填写正确。
(2)2024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有/无此情况:(
公益活动名称 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直接用于受助
人的款物
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总计
人员费用 办公费用 资产使用费用 直接筹资费用 其他费用
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0 0 0 0 0 500 500
“童”心协力学“安全”校园宣传活动
0 0 0 0 0 1000 1000
“定格时光之美,温情守护银龄”特困高龄长者留影活动
0 0 0 0 0 2067 2067
端午送安康 情暖夕阳红 ——叶塘镇社工站携手志愿者走进叶塘敬老院
0 0 0 0 0 380 380
“童心筑梦 礼献八一”活动
0 0 0 0 0 590 590
“安全一夏”青少年儿童暑期安全防溺水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0 0 0 0 0 592.1 592.1
“志在、愿在、我在”——志愿者小组培训暨团建活动
0 0 0 0 0 791.9 791.9
“守护儿童 托起希望”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0 0 0 0 0 491 491
“心灵之光 健康成长”活动
0 0 0 0 0 825 825
合计
0 0 0 0 0 7237 7237
说明:根据民发〔2011〕81号文件的规定,不得将会议、访问、评比表彰、有偿服务等活动的支出计入公益活动支出,不得将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计入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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