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社会组织公示
兴宁市叶塘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单位名称:兴宁市叶塘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2020-01-15

性 质:社会团体

兴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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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5、系统自动计算合计及总计金额,若显示数值不正确,请核对前面金额是否填写正确。
(2)2023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有/无此情况:(
公益活动名称 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直接用于受助
人的款物
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总计
人员费用 办公费用 资产使用费用 直接筹资费用 其他费用
“学会合作、学会交往”六一活动
1072 0 0 0 0 0 1072
“欢乐六一,童心童乐”六一活动
978 0 0 0 0 0 978
欢乐端午节,温暖老人心
1052.6 0 0 0 0 0 1052.6
“粽”是关心,乐享端午—关爱老人端午节活动
1015 0 0 0 0 0 1015
“粽香迎端午·银龄情更浓”敬老院端午节活动
988.68 0 0 0 0 0 988.68
大手牵小手、共筑安全暑假安全防线”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600 0 0 0 0 0 600
“守护儿童 托起希望”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591 0 0 0 0 0 591
“珍爱生命、勿忘安全”苏京小学安全教育活动
510.28 0 0 0 0 0 510.28
“社区零距离 助残暖民心” 关爱活动
278.6 0 0 0 0 0 278.6
合计
7086.16 0 0 0 0 0 7086.16
说明:根据民发〔2011〕81号文件的规定,不得将会议、访问、评比表彰、有偿服务等活动的支出计入公益活动支出,不得将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计入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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