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社会组织公示
梅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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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34300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9812.56)(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2)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0-04-20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105 实际出席人数 96
赞同人数 96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50000元/年,会费遵循"取之会员,服务于会员",用于保障协会正常运作、完善服务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调研及会员培训等方面。;(常务)副会长20000元/年,会费遵循"取之会员,服务于会员",用于保障协会正常运作、完善服务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调研及会员培训等方面。;(常务)理事、监事8000元/年,会费遵循"取之会员,服务于会员",用于保障协会正常运作、完善服务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调研及会员培训等方面。;会员5000元/年,会费遵循"取之会员,服务于会员",用于保障协会正常运作、完善服务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调研及会员培训等方面。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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