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法官协会关于2024年未召开会员大会的情况说明
根据《江门市新会区法官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应召开一次。现就我会2024年度未召开会员大会的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一、 客观情况与主要原因
1.会员无特殊议题提议。截至2024年底,协会未收到会员提出的、需要提交会员大会进行集体讨论、审议或表决的重大议题、提案或建议。会员普遍反映,当前司法审判工作任务繁重,暂无超出协会常规工作范畴、亟需大会决策的特殊事项。
2.会员本职工作繁重。新会法院全体法官面临巨大的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办案任务异常繁重。会员们的时间和精力主要集中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提升案件质效上。在此背景下,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大会存在现实困难,需优先保障核心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3.工作内容与现有会议机制重叠:法官协会的许多常规性工作(如业务学习研讨、工作经验交流、职业道德建设等)与法院内部常态化的工作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庭务会议等机制在内容上存在高度关联性与互补性。为避免因会议形式重复造成“文山会海”,增加会员不必要的负担,影响审判工作效率,协会认为,在当前工作模式下,暂不单独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是务实且高效的选择。
特此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法官协会
2025年4月23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