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关于未能召开2024年度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的情况说明: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会计学会章程》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本学会原定于2024年召开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现因客观情况变化,特就大会未能如期召开及后续安排说明如下:因当前经济形势持续严峻,对学会及会员单位的运营造成普遍压力,以及出于审慎资源调配需求,为贯彻勤俭办会原则,降低会议成本(含场地、差旅、会务等支出),优化资源配置。经学会秘书处充分研议,并按内部程序决议,决议将2024年度会员大会与 2025年度会员大会合并举行。会议议程将涵盖双年度重要事项,包括:
1. 审议表决 《2024-2025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表决 《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
3. 审议表决 《2024-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其他需会员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含原定2024年议题)。
2024年需紧急决策事项,已通过 通讯表决方式处理,结果将在合并大会通报确认。学会日常运作依章程由理事会、监事会及秘书处正常推进,不影响会员权益。
后续实施计划:拟于2025年四季度召开2024-2025合并会员大会,具体形式将通过学会公众号发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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