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4-6《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与表4-7《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一、差异概述:
1、项目名称:南海中学奖教奖学项目
2、差异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表4-6《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金额:660954元
4、表4-7《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金额:658954元
5、差异金额:2000元(正差)
二、差异原因分析
在《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中,658954元归类为“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2000元归类为“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在《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填写要求规定,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南海中学奖教奖学项目中,有658954元大额支付对象为优秀学生、优秀教师,该支出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99.7%;有2000元支付对象为其他交易方,该支出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0.3%,因占比不超过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5%以上的,所以未填写在《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
由于上述原因,所以造成两个表格存在2000元差异金额。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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