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佛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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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为1。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7、按照国评组发〔2022〕3号文规定,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始时间 活动周期 评奖范围或评选条件 批准单位
(文号)
经费来源
1
2022年佛山企业100强、佛山民营企业100强、佛山制造业100强榜单编制及发布
2022-06-01 4个月
100强企业以2021年营业收入作为排序依据。 入选企业的资格条件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1、在佛山市注册且持续经营至少三年的法人企业; 2、在佛山市外、中国大陆境外依法注册、但运营总部在佛山且持续经营至少三年的法人企业; 3、在佛山市外、中国大陆境外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在佛山内依法注册且持续经营至少三年的制造业分公司。
佛山市政府批示〔2020〕1725号、佛山市工商联
协会办公经费
说明:
1.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22〕3号)规定的程序经过批准。
2.批准单位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机关及文件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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