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字数限制在1700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档在此表下方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处上传文件。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召开会议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园规范按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 遵守政策法规:章程加盖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章;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依法进行换届;有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 法人内部治理: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决策机构(理事会);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符合政府文件的要求,且每年按章程规定次数召开理事会及监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设立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三、 制度建设:制度制定经过理事会决议;建立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四、 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无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无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无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无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五、 信息公开:有上墙悬挂登记证书;有向社会公开章程;有在注册地址的醒目有悬挂的方式公开收费许可证。 六、 人员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报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有为专职工作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七、 党建工作:将坚持党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总则;有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支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我园严格按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暂未发现有需要整改之处。2021年,我园会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并继续秉承以上工作要求,遵守政策法规、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继续做到自查自纠。
Temp_XSmfnb2021_Qtq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