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
0022
成立时间:
2016-11-21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建工作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2020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21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近三年以来对外活动的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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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2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
2020
年:
)年(
7
月:
)月(
15
日:
)日召开(
1
届:
)届(
1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3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东莞市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四层会议室
地点:
会议议题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
议题: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
出席理事名单
祁伟建 黄为国 陈雨婷 莫浩棠 尹洪卫
出席理事名单:
祁伟建 黄为国 陈雨婷 莫浩棠 尹洪卫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邓辉
出席监事名单:
邓辉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1.根据《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2020年年末净资产约为8,336,184.72元,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约66.7万元,用于资助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资助相关法律课题研究与评估;资助市法学会、法律实务部门、法律院校对法治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研究等。2.为了加强法学研究工作,更有效地整合法学研究力量,提升法学研究水平,经省法学会研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由我会与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协商,就法学研究与合作,计划如下: 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提供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提供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交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用于开展法学课题研究。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负责建账管理,支出限于相关法学课题研究项目。
会议决议:
1.根据《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2020年年末净资产约为8,336,184.72元,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约66.7万元,用于资助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资助相关法律课题研究与评估;资助市法学会、法律实务部门、法律院校对法治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研究等。2.为了加强法学研究工作,更有效地整合法学研究力量,提升法学研究水平,经省法学会研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由我会与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协商,就法学研究与合作,计划如下: 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提供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提供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交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用于开展法学课题研究。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负责建账管理,支出限于相关法学课题研究项目。
备注
无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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