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5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律师协会
登记证号:
060
成立时间:
1998-07-01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建工作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会费
举办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
公益活动支出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报告会的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报告会计划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2020年度年度开展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21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接受境外捐赠(含募捐)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会费
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其他收费
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表
附加表
相关附件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
有/无此情况:(
有
有/无此情况:
有
无
)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否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是
否
涉及金额(
0
强制入会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注意单位是元,如120元则填写120。
)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是
否
2020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2020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否
2020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
13284875
会费收入总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2658173.35
会费结余: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元)
2020年度自行减免会费(
1267200
自行减免会费: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元),具体情况:
一、广东省律协减免方案如下: 1.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执业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首次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2.会员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即1955年3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3.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省律协一年会费。 4.因疫情防控滞留湖北(自理事会通过决议当日即2020年3月13日起算)未返回广东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二、东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如下: 1.在省律协减免会员会费政策的基础上,减免2020年度全市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员会费400元; 2.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市律协一年个人会员会费。
自行减免会费具体情况:
一、广东省律协减免方案如下: 1.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执业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首次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2.会员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即1955年3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3.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省律协一年会费。 4.因疫情防控滞留湖北(自理事会通过决议当日即2020年3月13日起算)未返回广东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二、东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如下: 1.在省律协减免会员会费政策的基础上,减免2020年度全市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员会费400元; 2.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市律协一年个人会员会费。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2020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0
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元),具体情况:
无
违规行为整改具体情况:
无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五)届第(十三)次 理事会会议
会议时间
2013-11-04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24
实际出席人数
20
赞同人数
19
反对人数
1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是
会费标准:
以律师所内执业人数为标准分等级缴纳。以20名及以下(含2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所缴纳20,000元会费为基数,从第21名律师起每增加一名律师团体会费增缴1000元…以此类推。个人会员会费2500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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