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5日

单位名称:东莞市律师协会

登记证号:060

成立时间:1998-07-01

性 质:社会团体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0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0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3284875)(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658173.35)(元)
2020年度自行减免会费(1267200)(元),具体情况:
一、广东省律协减免方案如下: 1.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执业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首次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2.会员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即1955年3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3.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省律协一年会费。 4.因疫情防控滞留湖北(自理事会通过决议当日即2020年3月13日起算)未返回广东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二、东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如下: 1.在省律协减免会员会费政策的基础上,减免2020年度全市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员会费400元; 2.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市律协一年个人会员会费。
2020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五)届第(十三)次 理事会会议
会议时间 2013-11-04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24 实际出席人数 20
赞同人数 19 反对人数 1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以律师所内执业人数为标准分等级缴纳。以20名及以下(含2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所缴纳20,000元会费为基数,从第21名律师起每增加一名律师团体会费增缴1000元…以此类推。个人会员会费2500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Temp_XSstnb2020_ZczjHf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