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18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
0022
成立时间:
2016-11-21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20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近三年以来对外活动的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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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11月29日)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东莞市法学会筹备成立,于2016年11月21日在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并开办运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1900MJM508129P)。公益活动范围:一是资助法学研究、法律建设;二是资助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教育;三是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帮扶。为加强基金会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现将基金会运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情况 (一)收入情况。截止2019年10月31日,基金会共收入8974909.62元,具体如下:1.捐赠基金890万元,(1)原始基金300万元,经由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拨款至基金会;(2)社会捐款590万元,分别由三正集团捐赠100万元,东莞市民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捐赠100万元,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捐赠80万,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捐赠50万,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捐赠50万元,东莞市总商会捐赠50万元,广东嘉宏集团捐赠30万元,黄江镇商会会长李权昌捐赠30万元;2.利息收入共74909.62元。 (二)支出情况。截止2019年10月31日,基金会总支出1545502.09元,其中:1.公益事业支出151.4万元,具体为2017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24万元,2018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63万元;2019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64.4万;2.办公经费支出31502.09元,具体为2016年年检费用2500元,2017年年检费用5000元、2017年年度所得税缴纳102.09元,2018年年检费用5500元、捐赠牌费用4400元,标志设计费14000元。 (三)结余情况。截至2019年10月31号,账户余额为7429407.53元(其中定期存款730万元,活期存款129407.53元)。 二、2019年存款增值方式及预期收益 为进一步弘扬东莞市法治公益事业,不断壮大资金实力,提高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的资金增值保值能力。鉴于信托存在一定的风险,且收益保障力度不强,按照基金会2019年第一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法学会会长会议研究,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如下:(1)500万元存至东莞农商银行,选择五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9875%,预计到期后利息收入约为99.5万元;(2)230万元存至东莞农商银行,选择一年期理财,年利率为4%,预计到期利息为9.2万元;(3)剩余活期存款约为12.9万元,年利率为0.35%,预计到年底利息收入约450元。 三、免税事宜 2019年5月22日,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结合登记管理情况,经过公示后,确认了包括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在内的35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制度文件 为规范基金会相关运作,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两份制度文件,明确了相关决策流程、责任分工、公益范围等,提高了基金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在省、市领导的关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我们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下来,争取在原来基础上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募集资金 2020年,在募集资金方面,我们要发挥基金会的优势和职能,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渠道,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 二、慈善支出计划 根据《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2019年年末净资产约为7429407.53元,基金会慈善事业支出约59.4万元,用于资助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资助相关法律课题研究与评估;资助市法学会、法律实务部门、法律院校对法治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研究。 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基金会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继续保持存款增值。
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11月29日)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东莞市法学会筹备成立,于2016年11月21日在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并开办运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1900MJM508129P)。公益活动范围:一是资助法学研究、法律建设;二是资助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教育;三是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帮扶。为加强基金会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现将基金会运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情况 (一)收入情况。截止2019年10月31日,基金会共收入8974909.62元,具体如下:1.捐赠基金890万元,(1)原始基金300万元,经由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拨款至基金会;(2)社会捐款590万元,分别由三正集团捐赠100万元,东莞市民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捐赠100万元,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捐赠80万,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捐赠50万,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捐赠50万元,东莞市总商会捐赠50万元,广东嘉宏集团捐赠30万元,黄江镇商会会长李权昌捐赠30万元;2.利息收入共74909.62元。 (二)支出情况。截止2019年10月31日,基金会总支出1545502.09元,其中:1.公益事业支出151.4万元,具体为2017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24万元,2018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63万元;2019年捐赠给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64.4万;2.办公经费支出31502.09元,具体为2016年年检费用2500元,2017年年检费用5000元、2017年年度所得税缴纳102.09元,2018年年检费用5500元、捐赠牌费用4400元,标志设计费14000元。 (三)结余情况。截至2019年10月31号,账户余额为7429407.53元(其中定期存款730万元,活期存款129407.53元)。 二、2019年存款增值方式及预期收益 为进一步弘扬东莞市法治公益事业,不断壮大资金实力,提高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的资金增值保值能力。鉴于信托存在一定的风险,且收益保障力度不强,按照基金会2019年第一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法学会会长会议研究,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如下:(1)500万元存至东莞农商银行,选择五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9875%,预计到期后利息收入约为99.5万元;(2)230万元存至东莞农商银行,选择一年期理财,年利率为4%,预计到期利息为9.2万元;(3)剩余活期存款约为12.9万元,年利率为0.35%,预计到年底利息收入约450元。 三、免税事宜 2019年5月22日,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结合登记管理情况,经过公示后,确认了包括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在内的35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制度文件 为规范基金会相关运作,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两份制度文件,明确了相关决策流程、责任分工、公益范围等,提高了基金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在省、市领导的关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我们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下来,争取在原来基础上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募集资金 2020年,在募集资金方面,我们要发挥基金会的优势和职能,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渠道,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 二、慈善支出计划 根据《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2019年年末净资产约为7429407.53元,基金会慈善事业支出约59.4万元,用于资助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资助相关法律课题研究与评估;资助市法学会、法律实务部门、法律院校对法治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研究。 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基金会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继续保持存款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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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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