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为适应我省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原广东省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于2003年1月21日成立,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协会由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内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科研院所和地市级相关协会组成,是全省性、联合性、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019年12月19日,协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根据章程规定,应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但由于会长人选需经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审批,截至目前,组织部门对协会会长人选的考察工作仍在进行中,暂未确定最终人选。为确保协会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按时完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协会将严格按照章程要求,由现任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继续履行职责,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二、协会已提前启动换届筹备工作,包括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梳理负责人信息、拟定换届方案等,待会长人选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备并提交完整换届材料。
三、协会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加快推进换届进程,确保程序合规、衔接顺畅。
特此说明,恳请批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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