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按照《广东省风险投资促进会章程》规定,理事会应每年召开 2 次,监事会应每年召开 2 次。2024 年,本会召开了 1 次理事会,但未召开监事会。
2024 年 1 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1 号文《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粤科发布系列活动被定位为广东省科技金融优质平台并予以大力推广。作为主办方之一,本会紧锣密鼓地开展多项科技金融撮合对接活动。在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强力指导下,我们立足广东发展所需,突出省际协同合作,面向全球引进资源为广东所用,在资源整合效应激发中,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专业力量。
同时,按照理事会要求,我们发扬我党“支部建在连队上”的精神,将理事会工作和监事会工作紧密融合在业务支撑中。因平时沟通较为紧密,且涉及全省资源调配,最终仅以现场专题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 3 次会议;监事会的活动则融合在每月的活动安排中。在此过程中,我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理事、监事之间沟通密集,业务推进清晰明了。通过频繁的线上会议、电话沟通、文件传阅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我会的日常运营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会始终重视章程规定的执行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我们坚信,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是进一步提升我会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的关键。我们将探讨更加多层次、多模式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推进方式,以达到更加实质性的业务推进,不拘泥于形式和方式,以实质推进为要。
特此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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