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7日
单位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登记证号:
010158
成立时间:
2006-08-30
性 质:
民办学校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党组织工作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举办公益活动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
2023年度开展援藏援疆活动情况
2023年度参与“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23年度参与“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23年度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情况
2023年度参与广东省“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工作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办事机构情况表
办事机构情况表
办事机构情况表
实体机构情况表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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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办事机构情况表
序号
名称
设立时间
职能
联系电话
11
后勤保卫处
名称:
2006-09-0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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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处是全院师生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及公务车管理调配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内部实行“三个制度”,一是首问负责制,当师生提出需求时,全体成员都要热情接待,按照工作流程受理、流转,不推诿、不扯皮;二是服务承诺制,全体成员接到服务请求后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步骤进入服务流程,做到热情、及时、高效、周到;三是责任追究制,部门员工如果违反工作程序,玩忽职守,谋取私利,造成学校利益损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内部设有办公室、综合治理科、维护维修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商业中心、外包项目管理中心。
职能:
12
国际教育学院
名称:
2016-06-0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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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我校国际化办学方略,在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总体部署和领导下,统筹管理我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统筹管理和运营各项国际化交流项目,积极协调国内、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打造广阔的成长和发展平台,塑造我校独具特色的国际化品牌形象。 国际教育学院下设雅思教研中心、综合培养中心及留学服务中心。
职能:
13
继续教育学院
名称:
2016-06-0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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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专门从事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学历教育、资源开发的综合教育服务部门。学院以开放的办学形式、前瞻的教育视野、丰富的服务内容、弹性的教学结构,为学生倾力打造一个“健康成长、快乐成长、人生成功”的学习平台。
职能:
14
乡村振兴学院
名称:
2022-03-30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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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学院以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师生实践教学、服务学生就业创业为职责,致力打造“十百千”工程——打造10个示范基地;支教100所乡村学校;组织培训1000名村干部。全力服务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振兴。特别是通过政、地、校、企合作,采用人才培养、教育帮扶、文化科技下乡、社会实习实践等形式,积极发挥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基地作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基地、创新创业基地、文化科技实践基地、心理援助基地、乡村数字信息化推广基地、乡村现代经营与电商应用基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基地、乡村基础教育支援基地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基地等“十大基地”,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职能:
15
商学院
名称:
2021-02-0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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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建设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的领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做好学院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制定(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做好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规划、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 三、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在校生教育培养工作。估好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确保新开专业的合格性评估顺利通过;做好教学评估,完成学校评估任务。 四、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做好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等,及时处置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五、负责学院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师资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学院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人才招聘、岗位聘用与考核、培训培养、评选推荐、处分处理建议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做好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督查、结项和科研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工作。设立或撤销学院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设置与调整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并报学校备案。 九、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做好学院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疏散演练、隐患排查、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管理,包括学院校企、校地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财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做好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平台、办公活动场所及设施的管理。 十二、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搞好教学环节管理,抓好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开展教研、教改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教学质量。 十三、审定开课计划、任课教师名单和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和实施其他教学。 十四、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学生,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五、完成上级、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
16
体育与美育教学部
名称:
2023-10-30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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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艺体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体育与美育教学部,与乡村振兴学院合署,人文学院体育教研室并入体育与美育教学部,相关体育社团和文艺类社团并入学校团委管理。
职能:
17
招标采购办
名称:
2006-09-0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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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办公室在学校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收集投标单位信息、组织资格预审、组织考察、投标入围单位报审、发放标书、组织现场踏勘、组织回标及开标、组织评标、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组织合同谈判及签订等,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关系协调、物资采购项目的到货进度把握。 招标采购办公室是招标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经济标(指投标报价)涉及的工作。
职能:
18
传媒学院
名称:
2017-07-11
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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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建设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的领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做好学院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制定(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做好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规划、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 三、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在校生教育培养工作。估好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确保新开专业的合格性评估顺利通过;做好教学评估,完成学校评估任务。 四、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做好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等,及时处置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五、负责学院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师资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学院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人才招聘、岗位聘用与考核、培训培养、评选推荐、处分处理建议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做好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督查、结项和科研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工作。设立或撤销学院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设置与调整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并报学校备案。 九、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做好学院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疏散演练、隐患排查、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管理,包括学院校企、校地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财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做好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平台、办公活动场所及设施的管理。 十二、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搞好教学环节管理,抓好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开展教研、教改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教学质量。 十三、审定开课计划、任课教师名单和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和实施其他教学。 十四、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学生,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五、完成上级、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
19
设计学院
名称:
2017-07-11
设立时间:
请直接点击右边的时间框进行选择。
二级学院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建设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的领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做好学院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制定(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做好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规划、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 三、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在校生教育培养工作。估好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确保新开专业的合格性评估顺利通过;做好教学评估,完成学校评估任务。 四、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做好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等,及时处置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五、负责学院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师资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学院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人才招聘、岗位聘用与考核、培训培养、评选推荐、处分处理建议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做好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督查、结项和科研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工作。设立或撤销学院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设置与调整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并报学校备案。 九、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做好学院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疏散演练、隐患排查、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管理,包括学院校企、校地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财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做好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平台、办公活动场所及设施的管理。 十二、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搞好教学环节管理,抓好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开展教研、教改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教学质量。 十三、审定开课计划、任课教师名单和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和实施其他教学。 十四、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学生,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五、完成上级、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
20
信息工程学院
名称:
2017-07-11
设立时间:
请直接点击右边的时间框进行选择。
二级学院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建设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的领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做好学院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制定(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做好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规划、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 三、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在校生教育培养工作。估好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确保新开专业的合格性评估顺利通过;做好教学评估,完成学校评估任务。 四、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做好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等,及时处置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五、负责学院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师资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学院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人才招聘、岗位聘用与考核、培训培养、评选推荐、处分处理建议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做好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督查、结项和科研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工作。设立或撤销学院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设置与调整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并报学校备案。 九、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做好学院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疏散演练、隐患排查、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管理,包括学院校企、校地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财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做好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平台、办公活动场所及设施的管理。 十二、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搞好教学环节管理,抓好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开展教研、教改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教学质量。 十三、审定开课计划、任课教师名单和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和实施其他教学。 十四、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学生,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五、完成上级、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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