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为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分别委托深圳市威思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轩龙泉会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理财、投资管理,两笔委托理财金额均为45万元。于2019年终止此委托理财行为,并要求对方退回理财款及收益。沟通催收无果。2020年会计年度终了结账,经过多方催款后对方无还款事实。 2021年3月15日,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第二十次理事会,会议决定委托代理侓师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单案件于2021年7月13日正式立案受理,2021年10月22日开庭审理,2021年12月13日法院做出判决。胜诉:法院要求两个被告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基金会偿还本金收益款及违约金。 截止2022年1月20日,未收到对方对判决不服的上诉传达。2022年4月13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基金会将全力追回理财款及收益。 其他投资情况: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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