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广东民商法学会自2018年5月换届后,工作重心是围绕不良资产行业法规的编撰展开的,学会秘书处精准的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教授和企业家加入法学会成为会员,至2021年12月底,学术型的会员占总会员的80%以上。
学会工作开展一段时间以来,学会会员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各司其职,紧紧围绕学会的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和学术性交流,为推动不良资产行业法规的编撰做了大量实质性的工作。由于学会是非营利性的专业学术组织,学术型的会员所占比例很大,他们在学会中做了大量的学术性工作,又为一些企业会员提供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和调动所有会员的积极性,部分企业会员主动提供当前学会运转的相关费用,所以学会暂时不强制收取会费,学会的活动经费暂时由部分企业会员及企业家个人会员自愿提供。
特此说明!由于响应国家号召,疫情防控,少聚会,本学会2022年会议情况减少,本年度开会时间如下:
(1)2022年01月15日广东民商法学会第二届第七次常务理
事会;
(2)2022年05月09日广东民商法学会第二届第五次理事
会;
(3)2022年08月20日广东民商法学会第二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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