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单位名称: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登记证号:0321

成立时间:2013-07-26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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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1,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五)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2022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022年度共开展了(1)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33839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公安民警辅警慰问救助和抚恤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33839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某类特殊人群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2022年,对惠州市公安机关27名重病民警救助;18名因公受伤民警辅警、5戶病故民警家庭、35名牺牲民警高龄父母、7户烈士家属进行慰问;对330名困难民警家庭补助;对4名健在公安英模和47户牺牲民警家属、30名伤残民警春节慰问:对51名牺牲病故和意外身故的在职民警子女进行补助;为48户辆牲民警购买96张体检卡。项目目标:对惠州市公安机关牺牲、伤残、重病和困难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帮扶救助,以激励士气、鼓舞斗志、保民安居。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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