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根据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基金会开展了内部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基本情况如下:
1.规范投资财产情况 基金会章程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明确用于投资的财产是为非限定性资产、用于投资的财产是为在投资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未有使用政府资助的财产进行投资、未有使用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进行投资。
2.规范投资范围情况 基金会严格依照章程规定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否有直接买卖股票、否有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否有投资人身保险产品、否有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否有进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否有进行可能使本组织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否有进行违背本组织宗旨、可能损害信誉的投资、否有进行非法集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3.规范投资制度情况 基金会管理制度全面并完善: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决策程序、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管理流程、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决策机构在投资活动中的相关职责、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的相关职责、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监督机构在投资活动中的相关职责、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负面清单、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重大投资的标准、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风险管控制度、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活动中止、终止或者退出机制、有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4.规范自律机制情况 基金会严格遵照慈善法等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规范自律机制,有将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有及时回收到期的本金和收益,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有根据投资活动的风险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损机制、有为投资活动建立专项档案,完整保存投资的决策、执行、管理等资料,专项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慈善组织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本组织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重大投资情况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整改情况: 基金会结合自身实际,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在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基金会仍发现了基金会运营中的不足之处。接下来的工作中,基金会将着力推进以下整改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章程,坚决履行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
2、坚决服从监管部门监管、严格自纠自查,规范运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运营规范。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基金会将自始至终坚持“仁爱天下、大爱无疆;尽己之力、回馈社会”的初心,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基金会宗旨与使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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