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0199

成立时间:2010-11-02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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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2、本基金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届(18)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地点 肇庆学院第一会议室(行政楼1楼115-116室)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议题
(一)审议《肇庆学院接受捐赠管理办法》 (二)审议《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奖励暂行办法》
出席理事名单
沈钦萍、钟伙彬、梁建梅、白志明、冯汉杰、罗秋帆、陈雄伟
未出席理事名单
丁孝智、陈向荣
出席监事名单
梁艳红、白英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求,特拟定《肇庆学院接受捐赠管理办法》《肇庆学院捐赠筹资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上理事会征求意见和审议。会议首先听取沈钦萍理事长对该两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作出解读,各理事对征求意见稿的一些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一致同意《肇庆学院接受捐赠管理办法》《肇庆学院捐赠筹资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后的内容(附件1、2)。修改内容有:1.《肇庆学院接受捐赠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增加“但不限于”,删除“等”字;第五章第十二条删除“无异”;第六章第十四条“《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改为“《肇庆学院捐赠筹资奖励管理办法(试行)》;2.《肇庆学捐赠筹资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他们”改为“大家”;第九条增加“奖励金从学校奖励性绩效中支出”,删除“和人事处”;3.《肇庆学院捐赠筹资奖励申请表》删除“财务处审核意见”、“学校审批意见”列表内容。会后由秘书处将该两项管理办法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核并发文。 二、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的的通知》(粤民函〔2022〕141号)文件精神,基金会对照《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进行自查。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所填内容。会后由基金会秘书处做好总结材料上报。
表决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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