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日

单位名称: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登记证号:0031

成立时间:1992-11-25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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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项目数量为 1,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五)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2022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022年度共开展了(1)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399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0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28000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399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其他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1月分别对我市见义勇为困难家属丘亦信、陈远尧、李保明等3户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共6万元。3月梅江区奖励了刘灏等2位同志救骑摩托车倒地受伤老人,奖励0.6万元。5月蕉岭县奖励勇救落水小孩的何钦华同志,奖励0.35万元。6月梅江区奖励了勇救跳河轻生学生的吴晓辉同志,奖励0.35万元。9月梅江区西阳镇慰问因抗洪抢险牺牲的周嘉祥同志,慰问5万元。9月兴宁市奖励了施救落水老妇人的彭新城等2位同志,奖励0.6万元。9月,协助省基金会慰问13年前牺牲者家属送上慰问金共25万元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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