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汕头市困难职工福利基金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单位名称:汕头市困难职工福利基金会

登记证号:0037

成立时间:1992-12-30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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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当前项目数量为 4,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五)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2022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022年度共开展了(4)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47850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助学补充帮扶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0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1564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运作
服务对象:
其他
服务领域:
教育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助学补充帮扶:1、救助对象:即在本市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的,因子女被录取到大学阶段学习,经各级工会金秋助学帮扶后,家庭生活仍存在一定困难的职工家庭。2、救助原则与救助标准:原则上在每年各级工会开展“金秋助学”帮扶后,基金会对当年度受助的大学生再进行补充救助,一般给予每生两个月的当年度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的救助;结合基金会当年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最高可给予不超过四个月的当年度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的救助。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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