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登记证号:0866

成立时间:2003-04-12

性 质:社会团体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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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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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为9。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3、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序号 职能 依据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
1
(一)制订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2
(二)根据评估基本准则制订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3
(三)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4
(四)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5
(五)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6
(六)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7
(七)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8
(八)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9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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